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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采购管理科职责

历史沿革:本部门的前身是成立于2010年的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处,2012年8月27日更名为昭通学院资产管理处。学校党委2021年8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,学校资产采购职能从学校原资产管理处分离出来,成立学校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学校党委2023年2月28日会议研究决定,撤销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职能合并到资产与后勤管理处。学校党委2023年6月17日会议研究决定,成立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采购管理科。

人员构成:本科室现有工作人员3名,其中分管副处长(正处)1人,科长1人,科员1人。

主要职责:

1.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,根据党和国家法律法规、上级部门规章制度,结合学校实际,拟定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规定,构建学校采购管理法治保障体系。

2.负责贯彻、宣传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的国家的法律法规,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章及学校内部相关规章制度;

3.负责学校采购项目的立项(汇总上报)工作,协助财务处编报学校年度政府采购预算,汇总学校年度采购计划,根据计划合理安排采购活动;

4.负责学校统一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;

5.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申报、采购工作;

6.负责学校各类采购业务的管理、协调与监督工作。主要包括:负责政府采购方式的审批、变更、报备等事项;学校统一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与委托协调工作;对部门自行采购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与检查;

7.负责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设、使用和管理;

8.负责学校采购信息系统的建设、使用和管理;

9.负责采购信息公开工作,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的意向和合同、采购公告等;

10.协助处理相关项目的质疑、投诉工作;

11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对采购项目的检查、审计、巡察等工作;

11.负责学校统一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、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;

12.完成学校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